一、依據雲林縣113年度推展家庭教育實施計畫辦理。
二、本案為評選及表揚積極推展家庭教育工作之團體及個人,以鼓勵服務士氣、提升服務效能,請轉知相關團體、協會,並鼓勵踴躍送件。
三、推薦程序:請符合受推薦者資格之機關、學校及民間團體,填妥評選表1式2份並檢附相關佐證資料,於113年10月18日(星期五)前郵寄本縣家庭教育中心,地址:雲林縣斗六市南揚街60號(教師研習中心5樓),以郵戳為憑,逾期或資料不齊全者,不予受理。
四、如有相關問題請致電05-5346885分機515,本縣家庭教育中心陳老師。